1、恶意透支如何认定罪
断定恶意透支一般考虑这类重点要点:持卡人要出于非法占有目的,透支超规定额度或期限。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三个月内未还款。持卡人有故意行为,如明知无还款能力仍大额透支,肆意挥霍,透支后逃匿、改联系方法,或转移财产逃避偿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用以不真实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冒用别人信用卡的;
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越规定限额或者规按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偷窃信用卡并用的,根据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恶意欠薪如何认定罪
恶意欠薪认定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主观上具备故意,即雇主明知自己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而故意拖欠。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办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一般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若达到此标准,可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雇主将面临刑事处罚,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恶意透支如何进行从轻量刑
恶意透支的从轻量刑需综合多方面考量。第一,若在透支后能准时归还欠款,或在发卡银行催收后积极配合并归还大多数欠款,可作为从轻情节。第二,具备自首情节,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也会获得从轻处罚。再者,如在恶意透支过程中,没导致紧急的社会风险后果,比如未引发很多的金融纠纷或给社会秩序带来重大不好的影响等,也有益于从轻量刑。但具体的从轻幅度需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由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综合判断。总之,积极配合还款、自首等行为在恶意透支案件中对从轻量刑有肯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恶意透支的认定,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越规定限额或者规按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越三个月仍不归还的。“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包含明知没还款能力而很多透支,没办法归还;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没办法归还;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法,逃避银行催收;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等。